User Licence

用户许可证

用户许可

本作品(定义见下文)系根据本许可的条款提供。本作品受版权法和/或其他适用法律保护。除非经本许可或版权法授权,否则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本作品。

一经行使本许可规定的与本作品有关的任何权利,您即接受并同意受本许可的条款约束。在本许可视为合同的范围内,鉴于您接受本许可的条款与条件,许可人向您授予本许可所载的权利。

1. 释义

a. "改编作品"指基于本作品或基于本作用和之前已存在的其他作品创作的作品,如翻译、改编、衍生作品、乐曲改编,或对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其他更改,或录音或表演,并且包括以摄制电影的方法或其他任何形式对本作品进行的重制、转换或改编,包含任何可辨认为源自原始作品的改编形式,但是就本许可的目的而言,构成汇编的作品将不视为改编作品。

b. "汇编作品"指由于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而构成智力创作的文学或艺术作品(如百科全书和文选)或表演、唱片或广播或下文第 1(f) 款所列作品之外的其他作品或标的的集合,其中本作品以完整且未经修改的形式与另外一部或多部作品被收录,且自身分别构成单独且独立的作品,共同组成完整的整体。

c. "发行"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所有权转移方式向公众提供本作品或改编作品的正本和/或副本。

d. "许可人"指Jaguar Land Rover Limited,注册地址为Abbey Road, Whitley, Coventry CV3 4LM, UK(公司编号:01672070),其根据本许可的条款提供本作品。

e. "原作者"指创作本作品的一名或多名个人、一家或多家实体,或者如果无法确定个人或实体身份,则指出版人。

f. "公开演绎"指:(i) 公开朗诵本作品,并以任何方式或程序,包括有线或无线或公共数字表演,向公众传播本作品的公开朗诵内容;(ii) 向公众提供本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固定的地点或者自己选定的地点获得本作品;(iii) 以任何方式或程序公开演绎本作品,并向公众传播本作品的演绎内容,包括通过公共数字表演;(iv) 以任何方式 (包括符号、声音或图像)广播或重播本作品。

g. "复制"指以任何方式制作本作品的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录音或录像以及录制权或制作本作品的录制版本,此类版本包括将受保护的表演或录音制品以数字形式或其他电子媒介进行存储。

h. "本作品"指在本许可条款下提供的文学和/或艺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模式和形式(包括数字形式)表现的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的任何制作产品,如书籍、册子及其他书写作品;讲课或演讲;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配词或不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绘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或版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实用美术作品;插图、地图、平面图、草图或三维作品;或作为可获得著作权的作品而受到保护的数据汇编。

i. "您"指以前对于本作品未违反过本许可条款,或曾违反过条款但已获得许可人可行使本许可权利的明确同意的行使本许可权利的个人或实体。

2. 公平交易权利

本许可无意削减、限制或约束版权或根据版权法或其他适用法律有关版权保护的限制或例外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之外的任何使用。

3. 许可授予

3.1 根据本许可的条款和条件,许可人特此授予您全球性、免版权使用费、非排他性、永久(在适用版权存续期间)的许可,以针对本作品行使以下权利:

a. 复制本作品,以将本作品收入一个或多个汇编作品,并且复制汇编作品中收录的本作品;

b. 创作和复制改编作品,前提是任何此类改编作品,包括使用任何媒介的翻译作品,均以合理方式清楚地标示、区分或以其他方法表明已对原作品作出变更。如翻译作品应标明"原作品已由英文翻译为西班牙文",或者变更作品应标明"原作品已作修改";

c. 发行和公开演绎本作品,包括汇编作品中收录的本作品;以及

d. 发行和公开演绎改编作品。

3.2 第 3.1 条所载权利可采用任何现有的或者以后出现的媒介和格式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为以其他媒介和格式行使该权利而在技术上做出必要修改的权利。根据第 8(f) 条的规定,许可人特此保留所有未明示授予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 4(d) 条所载的权利。

3.3 为避免疑义,许可人和/或原作者(视情况而定)始终是本作品和任何改编作品的唯一且排他性的拥有人。

限制

上文第 3 条所授予的许可必须遵守以下限制并受其约束:

a. 您仅可依据本许可条款发行或公开演绎本作品。您必须在发行或公开演绎本作品的每份副本中包含一份本许可的副本或统一资源标识符 (URI)。您不得就本作品提出或施加任何条款,从而限制本许可条款或者限制本作品的接收人行使本许可条款向接收人所授予的权利。您不得对本作品进行分许可。您必须在您发行或公开演绎的每份作品副本中完整保留所有与本许可条款及免责条款相关的声明。在发行或公开演绎本作品时,您不得对本作品施加任何实质性的技术措施,以限制从您处获得本作品的接收人行使本许可条款向接收人所授予的权利。在创作汇编作品时,若接到许可人的通知,您必须(在可行范围内)按照其要求删除汇编作品中根据第 4(c) 条的要求所作的致谢内容。创作改编作品时,若接到许可人的通知,您必须按照其要求在可行范围内删除改编作品中根据第 4(c) 条的要求所作的致谢内容。

b. 您不得以主要为了谋取或因此获得商业利益或个人金钱报酬的任何方式行使上文第 3 条授予您的权利。倘若无任何金钱报偿,通过数字文件共享或其他方式用本作品交换其他著作权作品将不视为谋取或因此获得商业利益或个人金钱报酬。

c. 在发行或公开演绎本作品或任何改编或汇编作品时,除非已根据第4(a) 条作出要求,您可以选择完整保留关于本作品的所有著作权声明,并以适合所使用的媒介或手段的形式提供下述信息:(i) 原作者的姓名(如已提供,或笔名,如适用),和/或在原作者和/或许可人在许可人的著作权声明、服务条款或以其他合理的方式指定由其他一方或多方(如赞助机构、出版机构、期刊)署名,则提供此类一方或多方的名称;(ii) 本作品的标题(如已提供);(iii) 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提供许可人指定与本作品关联的 URI(如有),除非此类 URI 未指向本作品的著作权声明或许可信息;(iv) 如为改编作品,则依第 3(b) 条的规定,提供改编作品中使用本作品的致谢内容(如"某原作者作品的法语译本",或"基于某原作者原创作品的电影剧本")。根据此第 4(c) 条款提供的致谢内容可采用任何合理方式的方式实施。为避免疑义,您仅可按上文规定的方式将此第 4(c) 条提供的致谢内容用于署名用途,并且,在履行您在本许可项下的权利时,未经原作者、许可人和/或指定署名人(视情况而定)预先专门书面同意,您不得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主张或暗示您本人或您对作品的使用与原作者、许可人和/或署名人或原作者和/或许可人指定的署名人的赞助或者支持有关联。

d. 为避免疑义,许可人保留就以下事项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排他性权利 :(i) 您以任何方式行使本许可项下授予的权利(在不可放弃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权利的司法管辖权区);(ii) 如果您行使此类权利是出于商业(非编辑)目的,您以任何方式行使本许可项下授予的权利(在可以放弃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权利的司法管辖权区)。"商业目的"应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或销售任何产品或技术,如在广告、宣传册、书籍封面、图库、服装或任何推广性商品中使用。如果对您使用本作品的预定用途是否构成商业目的有疑问,您必须联络许可人寻求对此类使用进行批准。您有义务确保您对任何作品的使用均符合本许可的规定。

e. 除非许可人书面同意或适用法律允许,如果您复制、发行或公开演绎本作品本身或包含本作品的改编作品或汇编作品,您不得对本作品进行歪曲、删减、篡改或采取可能损害原作者或许可人的声誉或荣誉的其他贬损行为。许可人同意,在行使本许可第 3(b) 条授予的权利(制作改编作品的权利)将被视为对本作品进行歪曲、删减、篡改或损害原作者或许可人的声誉或荣誉的其他贬损行为的某些司法管辖权区(如日本),许可人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放弃或不主张(视情况而定)本条的规定,以使您合理行使本许可第 3(b) 条授予的权利,但不包括其他权利。

5. 陈述、保证和免责声明

除非本许可双方书面商定,许可人按现状提供本作品,并对本作品不作任何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形式的任何性质的陈述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权利归属、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不侵权、不存在潜在的或者其他缺陷、准确性或者存在或不存在错误(无论是否能够发现)的保证。某些司法管辖权区不允许排除默示保证,因此此类排除性规定并不一定适用于您。

6. 责任限制

除非属于适用法律规定的范围,许可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依据任何法律理论对您承担因本许可或使用本作品而产生的任何特别、附带、间接、惩罚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责任,即使许可人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7. 终止

a. 如果您违反本许可的任何条款,本许可及其所授予的权利将自动终止。然而,如果根据本许可从您处获取改编作品或汇编作品的个人或实体仍完全遵守相关许可,则其的许可不会随之终止。即使本许可被终止,第1、2、5、6、7、8条仍然存续。

b. 根据上述条款及条件,此处授予的许可为永久性许可(在本作品的适用版权期限内)。尽管有前述规定,许可人保留依据不同的许可条款发行本作品,或在任何时候停止发行本作品的权利;但是,许可人的任何此类选择不能用于撤销本许可,且除非本许可根据前款规定终止,本许可将保持其完全效力。

8. 其他

a. 每次您发行或公开演绎本作品或汇编作品时,许可人以在本许可项下向您授予许可的相同条款和条件,向获得本作品的接收人提供本作品的许可。

b. 每次您发行或公开演绎改编作品时,许可人以在本许可项下向您授予许可的相同条款和条件,向获得本作品的接收人提供原始作品的许可。

c. 如因任何适用法律使得本许可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得影响本许可剩余条款的效力或可执行性,并且,此类条款应在必要的最小范围内更改,以使其有效并且可执行,无需本许可双方采取进一步行动。

d. 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或同意并由放弃或同意的一方签字,否则,本许可的任何条款或规定都不得视为已被放弃,亦不得视为允许此违约行为。

e. 本许可构成各方有关本许可项下作品的全部协议。本协议未具体确认的作品不存在任何谅解备忘录、协议或陈述。许可人不受您提出的任何附加规定约束。未经许可人与您双方书面同意,本许可不得更改。

f. 本许可所授予的权利以及本许可所引用的主题事项采用《伯尔尼文学与艺术作品保护公约》(1979 年 9 月 28 日修正案)、1961 年《罗马公约》、1996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1996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及《国际版权公约》(1971 年 7 月 24 日修正案)的术语编写。此类权利和主题事项在可根据在适用国家法律中实施此类条约条款的对应条款实施本许可条款的相关司法管辖权区有效。如在适用版权法项下授予的标准权利包括本许可未授予的其他权利,则此类其他权利视为包含在本许可之中;本许可无意限制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权利许可。